1.直到最後一刻才遞辭呈 建議--雖然《勞動基準法》的預告期並非強制性規定,但離職前30天提出辭呈仍是一般
性通則。年資愈久或職位愈高,更應該提早告知離職決定,讓公司有足夠時間進行職務交接。
2.只用一封email「告知」 建議--有些人對離職一事覺得難以啟齒,乾脆以電子郵件或簡訊代替。但離職不是自己
的事,更牽涉部門和公司運作,主管也會想知道真正原因及目前手上業務狀況,因此,面對面的溝通不僅是禮貌,
也有其必要。對主管來說,只用email遞辭呈,像公文往來,只是「知會」,等於關掉對話空間,因此最好還是和
主管約時間親口說明。
3.沒用心做好職務交接 建議--有些人遞出辭呈後,心就不在工作上,職務交接也不徹底。包括:
X 沒把手上專案進度和遇到問題如實交接,等離職後,接手同事才發現專案根本沒完成。
X 沒說明工作的特殊情況,使接手同事日後不知如何處理。
X 交接時保留know-how,不主動提醒,認為這是自己摸索出來的,接手同事也該靠自己。
X 離職後,就再也不理會原公司接手同事的請教。
4.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,批評現在公司或老闆 建議--遞完辭呈,不管是開始一吐怨氣、抱怨公司規定和主
管,或是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,像是員工福利有多好等等,這些行為都會影響同事的士氣。一旦傳到主管耳
裡,若是日後有同業來做背景調查(reference check),主管怎麼可能幫忙說好話?
5.挖同事一起跳槽 建議--當同事知道你要離職,有時候會詢問新公司情況,甚至請你幫忙引見。這時要小心處
理,因為如果同事因為你而跳槽到同一家公司,最後主管一定會知道,即使並非你主動挖角,帳也可能算在你頭
上。有些金融業主管跳槽時,把整個部門都挖走。帶著昔日班底一起共事固然有方便之處,但新東家一樣可能心
懷芥 蒂,擔心今天找了這個人來,明天他也可能帶走整批人。
6.離職後投訴原公司 建議--剛剛就業、對行業特殊性還不夠了解的社會新鮮人,特別容易犯此錯誤。如果對公
司的制度有疑問或不滿,最好還是先請教老鳥,較不會出現誤會。如果制度真的不合理,投訴當然有道理,但若
是因為不了解狀況,動不動就投訴,其他公司知道後,對個人口碑也不會加分。